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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自筹集资造水泥路是否触犯法律

2014-01-14 10:54:27 dongli125
近几年来在我们董里村(广西宜州市龙头乡董里村)背开有5个煤矿井口,据我们群众核实几个井口有关手续很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相关领导给予方便大量开采,在产煤中牟取利益。 由于几个井口产煤量较大,运煤车辆频繁,而且都是大型超载车辆,使我社辖区都是机耕路,路基差,路面窄,给我们生活带来极大影响。为此,去年我们群众向政府和煤矿老板要求帮我们把这条机耕路进行扩建维修,他们不给任何答复。 为了方便我们通行,也为了我们群众的利益和安全起见,通过六个社屯的全体群众决定把我们这条机耕路进行硬化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宜州市龙头乡政府进行百般干涉,以各种借口为由来阻止我们群众施工。 2013年12月5日,广西宜州市政府,宜州市龙头乡政府派警力600多人(其中包括社会混杂人员)对我董里村6个屯社群众使用暴力手段进行殴打(殴打群众凶器均为在我拉浪街购买的锄头把并非警用),现在宜州市公安局发布通缉到处抓人,尤其是几个跟他们理论的,还有我不在场,就是在网上发表了一下我们的心声也挂上了聚众闹事的罪名,请问律师我们有触犯到法律了吗

所有回答

2014-01-14 12:42:36

你说的事实可能避避重就轻了,问题不是这么简单吧。现在政府对群体事件还是比较谨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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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差不多也就这样子,可能是关系到利益问题吧,由于我们修造水泥路超重车辆不得通行。现在他们以警力押运超载车辆通过。我们国家法律有这个规定吗?还有我们也拍下他们的执法过程,虽然不够全面,但也可以看出他们有多也蛮了。我们只是在维护我们农民的利益
2014-01-15 11:19: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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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 综合评价:

专业领域:经济纠纷、保险索赔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含交通事故)和股东侵权纠纷案件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