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债务的纠纷,请专业人士帮助!
有约10亩土地(工业用地)于2004年购买并使用,由我方(甲)出钱购买,他方(乙)进行使用,(注:土地购买所有人为我方(甲),所有土地所有权相关手续都在我方(甲)的手中。)说好买地的100多万元钱尽快归还我方,并开始计算利息,于2009年连本带利已累计至300余万元,但欠条于2009年开始就未更新了,而且2009年至今他方(乙)未偿还我方(甲)一分钱,据朋友说借条已经过期,看来是还钱无望,请问能否通过法律手段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剩余40年),挽回经济损失?(土地自购买至今我方<甲>一直未使用,现在土地被他方<乙>当作仓库进行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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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7 18:25:34
你的债权可能过了时效,但你可以以他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要回土地。
张忠 综合评价:
专业领域:经济纠纷、保险索赔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含交通事故)和股东侵权纠纷案件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2014-02-07 18:25:35
你的债权可能过了时效,但你可以以他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要回土地。
张忠 综合评价:
专业领域:经济纠纷、保险索赔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含交通事故)和股东侵权纠纷案件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