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您好,请登录| 免费注册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消费维权 >> 法律咨询列表 >> 咨询详细内容

开走朋友的车,被告成盗窃而被跨省捉拿

2014-10-02 17:47:18 glei028
我一朋友安徽人(以下称为A),8月份去山东,被一朋友(山东人,以下称为B)叫去赌钱,A事先说好不参赌只帮吆喝,赢钱后B给点红包给A。到了现场,由于B所带钱不多,就想去当铺将车做抵押,但觉得当铺开价太低,就提议让A将项链和戒指做抵押,并说不管能否赢钱他都会帮A赎回,同时怕A不相信就把车钥匙给A,A拿了车钥匙后就照B的意思办。当铺将钱打到A的卡,A全数取出给了B。赌博完后,B输钱,就翻脸不给A赎项链和戒指并让A将钥匙还给他,A借故取钥匙将B的车开走,待出山东地界后在一个收费站对执勤民警将事情经过说明,算做报案。A回安徽后,多次电话给B说只要他把项链和戒指赎回,车就还他,但B总不急,甚至说过不要车。A不放心,去当地派出所说明了情况,也做了记录。在9月30日,山东派出所突然到A家安徽,将A带走,罪名是盗窃罪,原来是B报案说A偷了B的车。

所有回答

2014-10-08 11:39:25

不构成盗窃罪。

您还没登录,请登录后再进行评论操作

张忠 综合评价:

专业领域:经济纠纷、保险索赔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含交通事故)和股东侵权纠纷案件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