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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造成的机会损失,可以索赔吗?

2012-12-04 11:16:53 ly62778
我双十一期间在某购物平台购买了一件男装,衣服原价700多,由于活动5折我只花了300多的价格拍下这件货,交完钱后开始等待卖家发货,三四天后卖家发来短信说实物和照片不一致,让我办理退款,并补偿我100元现金券,之后再跟卖家联系便石沉大海,始终无法联系到卖家。
  如果没货退款是理所应当的,但我参加双11日打5折的机会谁补偿给我呢?如果卖家当时就告知无货的话,我可以选择别的品牌衣服!请问这样的事情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所有回答

2013-07-01 10:11:28

您好,一般来讲,在节日期间,商家打折促销,是很正常的,很多消费者都是因为这个而购买的,因此,既然您已经拍下货物并付款,说明交易已经达成,合同已经成立,并且您已经付款,履行了自身的合同义务,剩下来的就是对方交付衣服了。对方不发货,是违约的,应当退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您有权向工商投诉或向法院起诉,属于众信认证网站的,您可以申请在线调解,快速处理纠纷。

鉴于对方对于其发布的实物和照片有审查的义务,因审查不足产生的错误,其责任由对方承担。当然,如果因此造成结果严重不公,或照片上的衣服没有货,实际难以履行的,商家给的调解方案,也是一种办法。您提出的可以选择别的衣服,所造成的机会损失,属于预期可得利益,即间接损失,如果有充分证据,例如,您已经就另外一件衣服进行了洽谈,样式价格都已经谈妥,但是,因为上面男装的存在,而放弃了交易,这个损失就比较容易接受。

总之,在不存在恶意欺诈的情况下,建议您尽量接受对方方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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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丰 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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